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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开展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几点做法
发布日期:2013-10-11  15: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人民防空(民防)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人防办〔2013〕4号)和《丽水市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意见》(丽人防〔2013〕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庆元县人防办结合近年来基层人防工作实践,以夯实基础建设、规范各项人防工作为牵引,注重统筹兼顾、打基础抓重点,在开展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中,积极筹划,大胆创新,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基层人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网络清晰、责任落实到位、办公设施配套、管理制度规范”等规范化建设目标,立足实际,突出管用实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在镇(街道)、社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统筹安排,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调整落实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街道主任、社区书记任组长,镇(街道)人武部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镇(街道)人武部部长、社区书记兼任人防办主任(站长),并挂牌成立人民防空办公室和人防工作站。组建了由派出所、国土、供电、电信、医院、公路养护站等镇(街道)属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人防(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各镇(街道、社区)中心(办)干部及民众组成的人防(民防)志愿者队伍,并确定固定人员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职责,管好队伍。明确了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的主要职责12项,镇(街道)、社区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人防(民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各项人防(民防)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人防(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平时担负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和承办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战时根据上级的命令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完善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立足现有,着重建设,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基层人防(民防)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规范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严格按照人防规范化建设要求把好关,落实固定办公场所建设和添置完善人防(民防)专用器材设备,县人防办将基层人防(民防)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切实为基层人防(民防)工作打牢基础。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抓好人民防空工作的舆论宣传是解决当前广大老百姓对人防(民防)工作认识不足的重要举措,在宣传内容上,贴近群众实际,着重宣传当前人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公民履行人民防空工作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等等。在宣传方式方法上,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把人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努力形成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人防知识、关心和支持人防工作、依法自觉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领导,发挥优势。为确保全县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人防办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达标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的筹划、指导和考评等工作。同时要求基层党委、政府要把人民防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把人民防空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积极主动搞好人民防空工作,要充分发挥镇(街道)人武机关的军事领导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真正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落实到位。

 

 

    
(  文章来源:庆元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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