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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监理企业资质批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6  14:5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查,同意批准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1号)、浙江方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5号)为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手续的企业有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2号)、浙江亿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3号)、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4号)。特此通知。

 

 

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  文章来源: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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