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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15-06-16  17:0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的意见》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办将人防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人防办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统一组织领导。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

二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办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与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等管理责任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消防安全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另外,在我办的防空地下室检查制度里明确规定需检查消防设施的完整性。若排查出消防隐患,及时向消防大队汇报,并配合做好排除隐患工作。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发动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推进提高 “四个能力”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未经消防审批合格的人防工程不得通过验收。人防窗口在进行人防工程竣工备案时,把消防审批合格作为通过验收的先决条件,把好审批关。

 

(  文章来源:缙云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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