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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监理企业年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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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2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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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查,以下企业年检合格: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1号)、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2号)、浙江亿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3号)、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4号)、浙江方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人防建监资字第005号)。特此通知。
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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