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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2-10  16:1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部署,至,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丽水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防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抓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主动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到人防工作全局中去把握,抓实思想教育、抓强组织建设、抓紧作风转变、抓准反腐防线、抓牢制度保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推进人防事业改革发展实践中去谋划,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办机关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真正担负起“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了《中共丽水市人防办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整改期间,办党组先后召开整改落实专题会议10次,重点问题推进会4次,向市政府、市纪委汇报工作2次,请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人员参加办党组会5次。 

  巡察反馈后,市人防办党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问题的调查,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到目前为止,诫勉谈话1人、司法机关处理1人,追缴违规款项13832元,制定修订制度9个。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主要根源,党组成员结合分工进行自我剖析,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的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 

  2.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修订完善《市人防办党组工作制度》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台账,实行“痕迹化”监督管理。 

  3.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做好谈话记录,每半年检查谈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九项制度》,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风险情况汇报,定时召开专题分析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一岗双责”。 

  (二)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 

  以吴德伦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编写案例材料,阐述案发经过,分析案发原因,剖析案件警示,组织案例教训大讨论,全体干部撰写教育心得,“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干部学法计划,邀请了法律顾问和职能处室负责人作行政执法、廉政执法专题讲座。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市人防办党组工作制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九项制度》要求,坚持每季度听取下属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强化廉政风险分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对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充实技术骨干力量。公开商调技术干部充实质监站干部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 

  3.制定《丽水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制度》。规定行政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A、B、C岗制度,A岗计算、B岗复核、C岗审核,实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审批全过程监督把关。 

  4.推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对施工、设计、监理、图审等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探索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强化属地管理,提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水平。 

  二、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党组织建设。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落实,建立每月第三周周四下午为“党员固定日”制度,组织党员固定日活动,活动中开展党组成员上专题党课、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相关文件学习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强化党员先锋指数评估管理,严格按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考评标准评定17名在职党员和11名退休(退职)党员的先锋指数,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评定先锋党员、合格党员和警示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正气。对相关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工作调整,充分发挥干部特长,科学安排岗位,因才施岗,因岗选人,逐步解决工作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二)强化党内制度落实。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开展 “立足岗位树形象”活动,建立党员岗位牌工作机制,制作党员岗位牌,展示党员形象,增强党员意识。修订完善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成员轮流在党员固定活动日上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丰富党员固定日活动内容,增强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结合指挥中心修缮建好党员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接受红色教育。 

  三、关于资产管理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人防工程租赁管理。 

  对市区某地下人防工程和原地区人防工程出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请法律顾问参与了核查全过程,核查后律师认为,依据租赁合同条款目前尚未发现承租人有违约行为,为防止发生违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向现承租人发了函告,防止承租人违约转租。 

  (二)用法律手段解决原地区人防工程租赁问题。 

  对合同租金流失问题进行追溯。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承租人租赁合同纠纷向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莲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对应收未收到位的租金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回,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组织人防工程出租项目清理排查,对所属的全部人防工程进行逐个排查,重新登记造册,制定《丽水市人防工程出租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执行。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 

  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原因,反思党组、班子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关于政府采购事项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倒查政府采购不规范行为。 

  对人防专项规划编制费用未按政府采购要求实施询价问题进行了倒查,虽然经过会议研究、多次商谈,价格也有适当优惠,但未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实施询价等程序,存在程序不规范。对人防宣传直接委托和警报器采购单位、价格确定等问题进行了倒查,存在采购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经费报批手续不到位等问题,对负责会议记录和具体落实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调整本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进一步明确职责,负责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严格按规范程序申报。制定《丽水市人防办政府采购事项的流程》,明确具体要求,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严把审批和报销关口,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针对上述不规范采购行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 

  五、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的整改 

  (一)涉案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 

  涉案工程师吴德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深入剖析吴德伦违纪违法问题根源,进一步开展了警示教育。根据市纪委的处理意见做好吴德伦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已按程序给予吴德伦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二)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吴德伦案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全体干部都结合自身岗位和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大排查,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自我警醒。 

  六、关于个别工作人员与人防设备厂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对从业人员和人防设备企业的监管。 

  对“与人防设备厂商存在利益输送”行为进行一次彻底走访排查,进一步了解人防设备商的生产情况,未发现类似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责令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二)开展警示谈话。 

  班子成员集体对从事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质量监督的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各项纪律。 

  (三)强化市场监督。 

  努力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坚决打击不良的市场行为。 

  七、关于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教育,提高优质服务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人员语言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要求做到为民执法、理性执法、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真诚服务。 

  (二)推进公车制度改革。 

  结合公务用车改革,优先保障第一线工作用车。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设立专门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网站公布了投诉电话:2230155,接受外界举报监督。 

  八、关于工作担当精神不够,某管理所项目配套工程成烂尾楼问题的整改 

  (一)成立了市人防办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市人防办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梳理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处置方案的意见,对工程现状进行彻底摸查,约谈施工、监理、设计、档案资料等单位相关人员,掌握基本情况,归纳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就下一步扫尾验收工作提出 “两个同步走”的举措,一方面同步推进资料收集、核对等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成立市政府层面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市政府层面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等12个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相关问题处置,项目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三)依法依规整改。 

  适时请法律顾问介入此项工作,寻求法律支持。 

  九、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失职,存在少收、多收、缓收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做到多退少补。 

  某项目一期23#楼少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已全数追缴到位。一房产4#地块项目多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已全数退还给业主。另有三个项目存在缓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已收缴到位。 

  (二)对当事人作出组织处理。 

  对负责行政审批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的书面检讨。 

  (三)总结教训,强化监督。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监督,建立了A、B、C岗制度,确保收取每一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计算、复核、审核到位。深入开展该案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建立行政审批内控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程序到位。 

  十、关于公车使用不合理,没有向一线工作倾斜问题的整改 

  结合市政府公车制度改革,推进本单位公车改革,制定了《丽水市人防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改后公务活动用车规范,严格按照市政府车改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执行。改革后事业单位没有车改的1辆公车优先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用车。2辆专用车辆按规定要求使用,不得随意占用。严禁执法人员用项目施工单位专车接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十一、关于职工体检费支出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及时追缴超支的体验费,针对“2013年,超标准列支职工体检费16502元”问题进行了核查,当时体检的31名干部职工每人超支体检费532元,现已追缴13832元,上交国库,尚有5人未缴到位(其中:1人已去世、1 人判刑被开除、1 名编外用工人员已离职、1人已调离人防办多年未联系上、1名退休干部病重未交)。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严按政策标准执行,决不随意抬高标准、随意增加项目,不搞变相福利。 

  十二、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强化《干部任用条例》执行力。组织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执行干部工作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学通弄懂干部政策法规,提高人事干部业务水平,明确专人从事干部人事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1名干部由科员提任副主任科员程序不到位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查找程序不到位环节,分析原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制定市人防办《干部任用管理制度》,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到位。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选人用人办法,严格把好进人关。 

  按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设置,按岗位进人,严格按规定招聘程序要求选人,按程序要求上报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请。各处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强化履职尽责,开展“我的职责是什么?”大讨论。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部队伍的管理,参照《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平时考核,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干部。 

  (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 

  结合内控制度建设,合理谋划人事安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着手招聘财务人员,尽快完成财务交接。对编外人员和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了整顿教育,制定从严管理制度,杜绝摆老资格、不服从管理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干部内部交流。 

  按照《丽水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精神,加强内部交流,合理进行岗位调整。提高干部交流透明度,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在人事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轮岗。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干部培养锻炼,激活干部任用机制,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素质好业务强能干事的好干部用在合适的岗位上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到任人唯贤。 

  十四、关于干部档案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强化管理。对单位全部干部档案进行整改,按干部档案规范要求分类、整改、建好目录,已全部整改到位,由专人专柜保管。制定了《丽水市人防办档案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干部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下一步,市人防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推进。比如某附属配套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坚持紧盯不放,聚众智、借群力,誓死啃下“硬骨头”。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已制定或修订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全市人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追查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巩固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长效机制发挥常效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23015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单位地址:丽水市丽阳街98-2号丽水市人防办,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丽水市人防办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3285788158@163.com。 

    

(  文章来源: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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