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人防办全面工作,对人防办各项工作负总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
3、受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上级人防部门的领导,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4、主持办党组和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决策重要问题。
5、依据党、国家和上级人防部门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组分工,督促、指导综合处开展各项工作;
二、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办党组集体领导下,协助主任工作;
2、依据党、国家和上级人防部门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组分工,负责分管的业务,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各项工作;
3、审核分管处室送审的文件、报告和资料;
4、参加全办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决策;
5、承办上级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