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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战备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24  10:1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人民防空“准军事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根据上级战备工作有关要求,特制订战备值班制度,请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值班组织 

  (一)战备值班由领导值班、机关值班、战备值班室值班组成。领导值班室设在三楼,机关值班室设在四楼。 

  (二)领导值班按周轮班,干部值班和战备值班室值班按天轮班,节日值班另行编排。 

  (三)指通处负责值班组织实施和勤务保障,编制印发每月值班表。 

  (四)战备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其中值班领导1名、值班干部1名、值班员1名。 

  二、工作职责 

  (一)值班领导负责掌握战备值班期间全市人防总体情况,指挥全市人防系统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突发情况,指导督促全市人防系统战备值班工作。 

  (二)值班干部负责协助值班领导做好战备值班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值班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值班领导反馈值班情况。 

  (三)值班员负责全面掌握战备值班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干部反映值班情况,根据值班领导干部的指示,根据值班领导干部的指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认真记录值班情况,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管好值班室内各种设施,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四)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四、责任追究 

   值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干部和值班员是直接责任人。凡违背战备值班制度的,将按照单位有关奖惩制度进行行政问责。 

    

    

    

    

    

    

    

(  文章来源: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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