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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非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24  10:1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开招标项目管理,提高效率明确责任, 根据 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丽水市本级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符合非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非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登记制度具体如下: 

  推荐项目工作原则 

  按照非公开招标项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推荐人登记和推荐人负责制。 

  二、推荐人 

  办党组成员项目承办处(站、所、中心)负责人项目承办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推荐项目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丽水市本级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 试行)规定的非公开招标项目,主要为: 

  150 万元以下的工程类建设项目; 

  230 万元以下的设备或物资采购项目; 

  350 万以下公共服务事项委托和服务外包项目,如设计勘探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监理评估广告等  

  四、发包方式 

  有推荐单位的项目,发包方式为直接发包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五种形式;没有推荐单位的项目,由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简易程序的公开招标  

  五、推荐人责任 

  1.对推荐单位的资质诚信负责  

  2.对推荐单位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负责  

  3.对推荐单位配合项目验收工作负责  

  推荐登记流程 

  推荐人填写非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登记表,并严格按照丽水市人防办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  文章来源: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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