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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24  10: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业务工作和行政执法水平,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内容由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组成。政治理论学习包括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业务知识的学习包括学习人防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2要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组织开展。 

  1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安排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对一些重大问题作一些深层次的学习研究,每次学习,确定一个专题,确定专人作中心发言 

  2党员学习。由机关支部负责组织,每年不少于12次,主要以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为主。 

  3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全部干部职工参加采取领导讲座与专家讲学、自学和相互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站、所、中心)学习。以各处(站、所、中心)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相关的业务学习或对全集中学习内容进行讨论消化。 

  3学习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讲课与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以会代训会训结合等多种形式。 

  4每个干部都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听讲时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不准随意进出会场,不准交头接耳、小声议论,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习心得,进行交流。 

  5.严肃学习纪律。实行考勤登记和通报制度,办每次学习必须签到,有特殊情况缺学的,各单位负责人事先必须向办党组书记请假,其他人员事先必须向办分管领导请假。学习考勤情况列入月度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综合处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文章来源: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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