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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04  09:4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整改工作具体落实,制定了《中共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8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了63项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召开了工作专班会议5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党组(扩大)会7次、参加全省专项治理培训视频会1次、省办组织的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专项治理(整改)视频会议2次,召开市县两级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会议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到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问题57项措施。整改期间,班子成员自我检讨3人次,教育谈话7人次,调整工作岗位4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人,市本级追缴易地建设费104.6262万元,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9个。

一、关于“未能从战略高度谋划落实《丽水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人防专项规划》,自2018年完成规划修编以来,一直未对配套工程等规划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未按规划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如规划明确要在2020年前建成25处配套工程区域电站项目,但目前时间已过三分之二,工作未有明显进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批评教育。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并约谈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摸清底数。召开专题会议,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人防专项规划近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到2020年底前的近期目标完成情况是:配套工程区域电站目标 25处,已完成8处,在建33处,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4处,完成率为48%。防空警报、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等3项目标已超额完成;医疗救护工程和物资库等2项目标分别完成20%和33.3%,预计到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60%和70%左右。三是规划调整。下步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规划目标落实举措,把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作为今年硬指标抓实抓细,计划于2020年9月底完成“十四五”人防规划送审稿,年底前落实《丽水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按省人防办要求同步完成人防专项规划编制调整工作。重点做好医疗救护工程和物资库等项目建设,加强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

二、关于“平战结合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人防资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如概算总投资4000多万元的地下空间(人民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地下过街道兼顾人防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248平方米),自2014年10月验收以来,一直处于闲置封闭状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对市本级人防资产进行了自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按使用功能分为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二是盘活资产。把经营性资产推向市场,在产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盘活经营。人民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地下过街道兼顾人防工程等8个项目,于2019年3月8日与市国资公司签定了《人防资产移交协议》,由其管理使用、盘活经营。三是加强监管。整改期间,主动与市国资公司对接,协助其解决公开招租、装修、用水用电、经营审批等环节碰到的实际困难,并对保密安全、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平战转换功能等提出具体要求,适时检查使用管理情况,监督其履行好协议书中的权力和义务,共同做好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三、关于“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规范,部分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如2017年12月党组会在研究封闭式车库清理等工作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检讨。4月9日,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并明确表态今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办。二是加强学习。4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议事规则等党纪党规。三是规范议事规程。做到会前沟通确定议题、业务处室负责人或分管党组成员汇报、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表决等程序进行。2020年1月以来,共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15次,均按《中共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四、关于“又如2019年初确定庆元县为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因事前调研不够充分,导致该试点工作推进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检讨,主动承担试点工作推进不畅的责任,并表示要迎难而上强力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人防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推进试点工作的力度。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到庆元县督导人防工程产权试点工作,与庆元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市人防办主要领导与庆元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交流,就人防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交换了意见,达成共识。四是列入绩效考核。把人防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列为庆元县人防工作年度考核个性目标、列入市政府年度部门综合考核重点工作,以考核促整改,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到6月底才开始部署”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4月1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性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意识。二是及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市人防办党组每年至少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初部署1次,半年分析1次,年未总结1次,3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组织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5月28日,组织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检查,检查了全办31台办公电脑,未发现不当言论等意识形态问题。

六、关于“宣传教育成效不够明显,人防宣传‘五进’工作形式多于内容,群众防空防灾意识依然薄弱,外界对人防工作了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主流媒体宣传。与丽水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在丽水日报开设了“丽水人防”版块,定期刊登人防宣传信息。与丽水日报视频传媒合作,依托全市500多个楼宇视频广告终端宣传人防。今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利用楼宇视频宣传达到了较好效果。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宣传。用好丽水人防门户网站、无限丽水等网络平台,在“无限丽水”发布的信息点击量平均达到2000-3000人次/条。落实各处室每月信息投稿不少于2篇,每月主任办公会上点评通报宣传报道情况。三是依托防空警报宣传。5月12日,市县两级同步试鸣了防空防灾警报,全市警报同时鸣响,鸣响率达100%,在检验警报系统功能良好的基础上也较好地宣传了人防。四是依托重要节点宣传。在“3.1国际民防日”、“5.12”“9.18”警报试鸣日、人民防空成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年10月31日是人民防空成立70周年,将按照省人防办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防空70周年建设成就,提升外界对人防工作的知晓度。五是创建社区宣教体验点。2020年底前建成2个社区人防宣传教育体验点。以后每年预算专项经费扩大体验点建设数量,广泛开展群众性人防宣传教育。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个别处室人员安排不合理、非专业干部占比多、人岗不相适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承担责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检讨,表示要加强干部队伍的培养与管理,提高人防干部综合能力水平。二是做好工作对接。主动与编办、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干部交流方面的支持,寻找干部流动突破口,采取外部交流、轮岗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目前已从综合处调整1人到人防信息保障中心。三是优化岗位设置。结合本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2026工程管理所划转1个编制和人员到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站,调整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优化岗位设置,提高人岗相适度。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计划组织3期全市人防干部培训,重点突出人防组织指挥、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5月27-29日,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培训班在丽水电大举办,全市30多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骨干参加培训。

八、关于“存在干部提任程序倒置、个别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公示时间不足、发文不规范等问题。如2018年1月,在干部提任动议过程中,先定岗定人,后再进行民主推荐”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4月20日,市人防办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5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丽水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强化了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意识,确保“干部提任程序倒置、公示时间不足、发文不规范、先定岗定人”等问题不再发生。三是规范议事流程。2020年1月以来,市人防办党组会议研究人事6次,均做到会前沟通、充分酝酿、发扬民主、“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规范程序,纠正了“程序倒置”等问题。四是调整工作岗位。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1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九、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领取登记不够规范,台账基础资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批评问责。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检讨,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约谈了证件管理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学习。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了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对因私出国(境)规范管理的思想认识,增强干部服从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组织排查。4月份,对全体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再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办24名干部25本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与公安部门备案情况相符,证件上交、领取登记符合规范要求,台账资料齐全。四是完善制度。修订了《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制作了干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表,规范了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报批程序,完善资料归档,规范了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查审批、证件集中保管和领用登记制度,防止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如2017年1月,19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仅有9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相互间均未开展批评。2018年2月,组织生活会上4名支委成员也未开展相互批评”问题的整改。

一是约谈提醒。市人防办党组书记约谈了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教育提醒和党性教育,强化政治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学习。4月15日,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4月9日召开支委会,对照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支部委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年度“主题党日”、“三会一课” 计划,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主题党日”每月一主题,每位党组成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2020年1月以来,办党支部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6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党员大会实行签到制度。每月的“主题党日”,要求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按照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开展主题活动、“五比”述评、缴纳当月党费等程序组织实施。四是规范记录。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真实记录活动内容。

十一、关于“党规党纪教育不够深入,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不够有力,部分干部‘不比干劲比轻松’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了《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综合考评等管理制度,健全了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在岗情况、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5月份组织了2次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三是深化“五比”扎实推进“大比拼”。根据《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办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五比”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人防干部“比学习、比实干、比担当、比奉献、比业绩”的“五比”活动,每月指定2-3人进行“五比”述评,结合工作岗位汇报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全体干部进行无记名综合评定工作。5月22日,2名干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了“五比”述评,评定结果为优。四是强化平时考核。每月底组织测评,对政治品德、遵章守纪等五项内容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与月度考核奖、绩效奖、年底奖金、评优等挂钩。巡察整改期间,组织了2次测评,参评干部19人,优秀率从36%提升至42%。

十二、关于“重点岗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如2016年至2019年,有4名党员干部被组织处理或被判刑”问题的整改。

一是承担主体责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检讨,认为所属干部受组织处理,作为党组书记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表示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整改期间,22名在岗人员对照岗位职责,排查出了45个风险点,制定了52项防范措施。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防范风险。加强对人防行政审批、质量监督、招标等重点岗位、重要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时警示提醒。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4月15日,办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题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主题党课。办党组成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章党纪以及人防政策法规。在5月27日的支部党员大会上,对2016年以来我办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了剖析,利用身边的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十三、关于“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如2016年以来,对自查中发现的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格等问题,党组班子未能有效研究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实日常监管。办党组书记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认为本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其本人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并表示要严格管理,把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抓到位。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了办党组《关于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分析研究,经常把脉问诊,及时掌握所属人员的工作动态和思想动态,尽早发现问题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广泛听取意见。采取本人报告、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方式落实制度。

十四、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未按要求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且不同程度存在廉政谈话未达规定次数”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我反思检讨。市人防办班子成员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表示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查检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二是完善谈话制度。修订了《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谈话时机、规定事项、谈话次数、谈话要求等,更便于操作执行。三是落实谈话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把握好谈话时机,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书记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等各类谈话。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40多人次。

十五、关于“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部分单位分期缴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谈话提醒。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在党组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检讨,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1月,进一步对历年来人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自查。重点查找漏缴缓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自查中发现1个项目存在漏缴情况,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04.6262万元,已于2019年12月29日追缴到位。自查中还发现1个项目,涉及易地建设费156.72万元未缴纳,双方有争议,正走司法程序依法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5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人防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等政策法规。四是制订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了行政审批ABC岗制度,从流程上规范操作做起。每月主任办公会定期汇报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收费等情况。制订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工作职责》,优化窗口工作人员同财务人员的工作流程,人防窗口工作人员同财务人员在收费工作上做到无缝衔接、堵塞工作漏洞。五是上下联动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市县两级人防办碰到具体问题,按照省市县三级人防上下联动整改的要求落实联动整改,主动向省人防办汇报、请示,争取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市本级也对各县(市)人防办反映的问题做好服务与指导,对县级人防办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整改监督,在政策法规把握、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指导。

下一步,市人防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从政治高度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以政治上的清醒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上的高度自觉,克服巡察“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巡察整改思想不疲、劲头不松。二是持续深化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把集中整改转为常态化落实,继续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定期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要举一反三,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封堵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与成效。三是以整改为契机,努力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要把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丽水人防新发展的动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勇于担当、奋勇争先、埋头苦干的精神状态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在改革创新、服务民生、战备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就,让市委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人防办反映。电话:0578-2230155(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丽阳街98-2号(丽水市人防办),邮编:323000;电子邮箱:13285788158@163.com。


中共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0年7月7日


(  文章来源:丽水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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