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各处(站、所、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办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1年度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印发,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丽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防办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pdf
时间:2021-04-26 11:03:01 访问次数:
来源:综合处(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