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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丽水市人防工程监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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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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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国动办、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与施工质量水平,提升人防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办与丽水市开放大学联合举办丽水市人防工程监理人员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丽水市人防工程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针对未获得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监理人员和人防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监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报名单位需与注册单位一致,且监理单位的注册地应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 二、培训内容: 1、国际时事与人防工程防护; 2、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常用清单汇编; 3、人防工程施工中的常见质量问题; 4、人防门安装技术规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住宿安排 1、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 2、培训地点:丽水市开放大学。 3、住宿自理。 四、其他 1、请各县(市)国动办指定联系人,及时通知所辖监理单位,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并于9月25日前将培训报名回执单(附件1)报给朱鹏群,联系电话:15805888666。 2、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的监理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培训报名回执单(附件1)发至15805888666@139.com。 3、报到时交《丽水市人防专业监理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2),请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到,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备验,身份证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 附件1-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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