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防办多项措施贯彻落实省委53号文件精神 |
| 发布时间:2008-07-0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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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8〕53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党建等各个领域,共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21条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的高度关注和特别关怀,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民族政策的创举。
为切实把握大好机遇,充分利用和实施好《意见》县人防办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贯彻学习,把《意见》发放到人手一份,让每位同志能在工作之余进行认真的研读,做到深刻领会《意见》精髓。二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奋力实现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十这一目标,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专项政策,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扎实推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办班子积极争取省办按《意见》要求扶持景宁工作的对接,在项目争取、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对接。四是结合实际,全面贯彻浙委〔2008〕53号重要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方向。切实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切合景宁人防发展的新思路。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防办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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