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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时间:2004-11-23   文章来源:

 

 

     

一、项目名称: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许可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三、审批条件:

1、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2、符合人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3、文书合格并齐全。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五、审批程序:(受理     审查)

六、法定时间:20          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不收费

八、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2090219

网址:http://xzsp.lishui.gov.cn

九、投诉电话:0578-2090207    2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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